国美电器
董事局主席
24年前,一纸涉及3000元投资的合作协议见证了张大中和老友,也是张大中最早的合伙人胡懂志的情谊。时至今日,张大中行将收到的是胡懂志“追债”7000万元的一纸诉状。
胡懂志的律师张成茂6月16日对外表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胡懂志诉张大中案。“张大中最迟将在6月底收到诉状,胡懂志也已经递交了诉讼费,不打算和解。”张成茂表示。
据有关媒体报道,张大中的6月债务风波源自1987年,当时还是首钢集团一名技工的胡懂志和好友张大中打算下海开办一个音箱厂,但是张大中资金不够,于是接受了胡懂志投资的3000元钱。双方手写了一份合作协议,胡懂志拿原件,张大中执复印件。
从公布的合作协议影印版来看,该协议称,大中电器与芦林木器厂合作开发音箱生产,由胡懂志投资3000元,并担负协调两单位经济往来正常进行,维护大中电器正常经济利益。两单位合作过程圆满,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15%给胡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可于前期优先发展生产。如果合作失败,大中电器将在3~6个月内如数退回胡懂志的投资。
据称,此后胡懂志和张大中一直保持朋友关系。胡懂志也曾对媒体公开表示,张大中待自己不薄,“每年都给我送个十万八万的,每个月还补贴我1500元的‘幸福基金’”。
2011年,胡懂志急需用钱,因此提笔给张大中写了一封信,委婉地提出了需求,恳请张大中能履行当初合同里的承诺。
2007年大中电器以36.5亿元出售给了国美。因此,如果按此技术计算,这笔旧债高达5.475亿元。
张大中对待此事一直持强势态度,对于这笔旧账,张大中的秘书近日称,当时的3000元早就归还了。张大中也向媒体表示,因为与胡懂志是好朋友,所以没把当时签署的合约要回来。而合作协议里的“大中电器”只是一个早已关闭的音箱厂,并不是后来卖给国美的大中电器。
双方各执一词,其实这种股权债权性质不明的纠纷,在国内外并不罕见,尤其是过去中国的民间借贷产生的类似纠纷比较常见。有熟悉此种案件的分析人士称,现在就需要看当时双方的真实意图,到底是把这笔钱按照债权关系看待还是按照股权关系看待,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据胡的律师张成茂介绍,法院目前已经立案,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到诉讼程序,张大中最迟6月26日会收到诉状。诉状传达后,法院会给张大中15天的答辩期。确定是否开庭可能要到7月中旬。胡懂志也称,张大中这个月来一直没有跟他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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