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惠州市环保局获悉,2012年《惠州市招商引资环保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出台并发布。惠州今年将禁止新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线路板等重污染项目,限制水污染型、能耗物耗较高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
指引要求,东江、西枝江流域及龙门河上游区域将严格控制新上水污染型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化工行业项目。其中淡水河、潼湖流域、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新建和扩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在达到阶段性水质目标前,暂停审批电氧化项目、定点园区外化工食品加工及含酸洗磷化项目、工业园区外含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指引明确鼓励引进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高新技术项目、轻污染或无污染项目,包括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以及能源、环保、交通、水利基础产业、宜居环境工程、社会发展工程、资源储备保障工程;污染减排、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工程项目。同时限制水污染型、能耗物耗较高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禁止新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线路板等重污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