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2时,距离一审开庭16个月之后,上海神秘富豪颜立燕又一次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法庭上,这位已经长期不见阳光的上海骏乐实业公司、上海达德投资公司以及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终于等到了对他的一审宣判。
与他一同接受判决的,还有原上海爱建股份(600643)公司副总经理兼爱建证券董事长刘顺新、原爱建信托总经理马建平以及原爱建信托证券部总经理陈辉。17日,爱建股份为此临时停牌一天。
去年2月,颜立燕案一审开庭审理后,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曾断言,由于颜立燕涉及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两项罪名,且涉案金额巨大,“此案的结局可能会走向两个极端——被告要么被宣布无罪,要么被判无期徒刑。”但此次宣判的结果却出乎上述被告辩护律师的预料,四被告均被以一项新的罪名——违法发放贷款罪入罪。
其中,刘顺新作为违法发放贷款的起意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马建平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主犯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陈辉和颜立燕作为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分别处罚金10万元和20万元人民币。
颜立燕重获自由
“颜立燕已经相对自由了。”17日下午5时,颜立燕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宣判后,他又回到看守所,办完手续后就离开了那里。他精神状态不错。”
记者获得的(2010)沪一中刑初字第16号《刑事判决书》正文共20页,然而一位旁听庭审的人士称,整个宣判只用了不到15分钟时间,“判决书简要宣读后就结束了”。这与去年2月连续两天的庭审激辩形成鲜明对照。据了解,一审时,检察院的案卷有100多本,仅提供给法院的案卷就有11本。
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颜立燕和马建平犯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刘顺新和陈辉犯挪用资金罪:4名被告通过贷款及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挪用爱建信托资金,致使9.37亿元无法归还;颜立燕还与马建平共谋,以承担爱建信托不良资产为名骗取资金,将在哈尔滨尚未开工的爱建新城虚构为商服建筑,实际占有资金17.11亿元,构成合同诈骗。
然而,早在一审开庭前,颜立燕的辩护律师——有“中国第一刑辩律师”之称的田文昌就向记者明确表示,其将为颜立燕作无罪辩护。“颜立燕被控的两项罪名都不成立,彻底无罪。即使你(指检察院)说的都是事实,颜也不构成犯罪,顶多是违规。”
据颜立燕案的另一位律师赵霄洛透露,他们曾将此案的案情向全国20多位著名法学界专家咨询,“他们都认为颜立燕被诉的两项罪名不成立”。
被告律师的辩护显然起了作用,上海市一中院的《判决书》认定,“目前证据状况下,不宜认定四名被告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颜立燕与马建平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但《判决书》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报尚未获知上述四被告对一审判决是否上诉,但田文昌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法院认定该案属共同犯罪,因此,四被告中只要有一人上诉,就要全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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