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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谈判是在厨房里学会的
发布时间:2011-11-1 9:17:06 来源:中华品牌管理网
    销售和营销领域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必须依靠逻辑来解决——谈判!   

    无论你看过多少关于谈判的书籍,听过多少有关谈判的培训,参加过多少次谈判,你都必须承认:在谈判中,那些彬彬有理的,受人喜爱的家伙,都是做销售的;只有那些表现的象个强盗,甚至被人讨厌的人,才是做营销的;因为真正的营销谈判,既不是在书本上学会的,也不是在商学院里学会的,更不是在会议桌上学会的,而是在厨房里学会的,从出生开始,你每时每刻都在谈判。  

    有人说谈判是知识和努力的凝聚,是对勤劳和能干的人的一种报酬;也有人说谈判是人们为了改变关系而交换观点;美国谈判学会会长杰勒德甚至说,人类的谈判史与人类的文明史一样长。千万别把谈判想的太复杂,不然你穷尽一生,连谈判到底是什麽也搞不清。对于营销来讲,谈判无非就是个讨论利益交换和分配的过程。  

    销售的逻辑总是过分的依赖谈判,他们总是想靠一次完美的谈判来解决所有问题。“把你们老总叫来,我要跟他好好谈一谈。”这是销售最常用的逻辑。那些企业的老总,总是很急切的问我,到底怎样才能提升他的销售人员的谈判技巧,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人总是在谈判中吃亏,这很不公平。营销的逻辑根本不依赖谈判的过程,只看重事实,而且营销的逻辑在谈判中从来不强调公平,只强调自己的决心和坚持让对方自己决定!  

    这道理很简单,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公平的标准,谈判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我觉得律师的例子最能说明问题,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销售型的小律师,他们赚小钱;一种是营销型的大律师,他们赚大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谈判方式不同:销售型的律师这样谈判:“请问我这个案子能赢吗?”“只要你聘请我就肯定能赢!”营销型的律师这样谈判:“请问我这个案子能赢吗?”“在我了解所有事实之前,无可奉告!”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哪个律师呢?事实是:“肯定能赢”的承诺只会使销售型的律师失去生意;“无可奉告”显示的专业素养为营销型的律师赚来大钱。这就是谈判的真谛:你必须让对方相信,所有的决定都是他自己做的,而不是因为你的威逼或者利诱!  

    一切都由对方自己决定,如何体现自己的决心呢!有一个故事,如果想成为真正的营销谈判者,希望大家仔细品味:兄弟两个人为分蛋糕产生争执,哥哥说:“我是哥哥,个子大,能吃,我要大块。”弟弟说:“我是弟弟,我小,你应该让我,我要大块!”争执惊动了妈妈,妈妈不动声色,拿来一把刀,对哥哥说:“你是哥哥,你来切蛋糕。”对弟弟说:“你是弟弟,哥哥切好的蛋糕你先挑。”这时候好戏来了,哥哥颤抖着手切蛋糕,恐怕切歪了;弟弟眼睛瞪的大大,恐怕看不准选错,但结果是两个人都很开心!更重要的是:妈妈和兄弟两个,都希望得到这个开心的结果。 

    谈判中,如果你想得到这样的结果,你必须明白自己的要求;并知道如何去得到它,而且要冷酷无情;不怕羞、不后悔,没有负疚感;根本不必为一次谈判做长远的打算。这个逻辑也许听起来很强盗,但这就是营销谈判的逻辑。  说起来很惭愧,我儿子今年6岁了,在我与他6年的谈判中,他是绝对的赢家。而且这种状况可能还会继续。因为每个孩子都是用上面的营销逻辑去谈判的;与他们对决,根本没有胜算,为了得偿所欲不顾一切的决心是孩子的天性。  如果你真正想实现从销售到营销的跨越,请记住:营销者的谈判就是必须拥有孩子般不顾一切的决心,并始终坚持让对方自己做出决定!
  
    简单营销创始人,营销者战略创始人,畅销书《营销其实很简单》作者,职业经理人训练与经销商发展战略专家,百年盛世营销管理咨询公司CEO/首席顾问,研究方向:营销战略定位;营销策略组合;营销执行方法;营销管理模式;营销人员训练;营销感觉寻找;营销规律把控;简单营销;统衡企业管理;职业经理人训练;经销商赢利模式。联系电话:13728757077,邮箱:zsl2002@21cn.com,MSN: zsllmzzy@ms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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