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恒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恒丰纸业此前曾于8月1日公告,恒丰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按照国家国企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混改以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为实施主体,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恒丰集团高质量发展,将恒丰集团努力建设成为东北地区一个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混改示范企业。
恒丰纸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纸、纸浆和纸制品的制造、销售;造纸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制浆、造纸工艺设计和技术服务。恒丰纸业现拥有21条造纸生产线,产品包括烟草工业用纸、机械光泽纸、薄型印刷纸、其他纸等特种工业用纸近千个规格品种。另有印刷机、高白度连续漂白亚麻浆等延伸企业产业链的专业生产线,可满足个性化的特种薄页纸的生产需求。
恒丰集团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7.92亿,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本次恒丰集团100%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报名。采用联合体报名的,第一大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51%以上股权;多个意向受让方采用设立SPV持股主体方式报名的,视为联合体报名,需满足第一大意向受让方持股51%以上条件。
另外,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告显示,为保证恒丰集团的持续稳定发展,使企业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关注、分享企业的长期发展,达到创造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巩固企业骨干团队的目的,恒丰集团经理层及骨干员工将出资认购不超过恒丰集团20%股权,认购价格不高于受让方成交价格,实际出资认购股份不足20%部分由受让方全部承接。受让方被确定并完成交易后,应当与恒丰集团经理层及骨干员工的持股平台(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签订协议,明确员工持股平台具体购买股份价格及数量。员工持股平台按照协议约定向受让方支付相对应的交易价款。
转让成交后,恒丰集团及控股上市公司恒丰纸业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地不能变更。转让成交后,恒丰集团需成立劳动关系管理机构,处理企业人员安置事宜;恒丰集团应当继续履行现在在职职工的劳动合同,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恒丰集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退休人员,保持原待遇不变;恒丰集团人员安置按照《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企改革人员安置方案》、《企业改制后无岗位人员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