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反对在整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走过场。我们也公布了一些案例,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让地方引以为戒,高度重视。
督察整改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下半篇”文章,只有善始善终做好整改才能够真正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挥作用,所以我们对各省份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对移交地方整改的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一是在督察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在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国务院,在6个月内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为加强监督,要求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通过中央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是开展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系统,每季度开展一次清单化调度,掌握各地整改进展,不断传导压力,拧紧螺丝,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针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每个省(区、市)明确几项重点整改任务,由相关督察局定期盯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始终保持督察压力。
此外,在即将启动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还将继续紧盯督察整改,把第一轮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察的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绝不能虎头蛇尾,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一定要切实抓好整改,让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生态环境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