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活垃圾中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中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近日,金华市建设局联合农办、财政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出台了《金华市区垃圾分类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补助办法》,并经8月8日金华市政府召开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补助原则是保本微利,维持兜底回收企业正常运行,补助内容主要包括购车补助和运维补助……
除了浙江省金华市外,上海市、南京市、广州市等城市也陆续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相关政策。相关补助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从事兜底回收工作的企业的后顾之忧,将有力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得到应收尽收,减少垃圾产生量,进一步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和资源回收问题。
2018年8月23日
上海市虹口区发改委、上海市虹口区商委、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企业在本区内回收利用的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按照回收总量给予补贴,用于市场价格补贴以及对分类、回收、转运、处置等环节投入的支持。补贴标准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置费221元/吨执行。
2018年8月9日
金华市建设局联合金华市农办、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商务局、金华市供销社等部门出台《金华市区垃圾分类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补助办法》:该办法补助原则是保本微利,维持兜底回收企业正常运行,补助内容主要包括购车补助和运维补助。
2018年7月16日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废管中心根据结算平台相关程序按月向承接主体支付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费。当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费单价执行上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综合单价。
2017年10月19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城市管理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处理服务、回收服务分别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成本为依据制定采购指导价,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回收处理服务单价。
1、制定背景:
我市是农村垃圾分类的先行试点区,为了促进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提高垃圾分类可利用物的回收利用效率,针对部分可回收物价值低,靠市场运作无人回收从而影响垃圾分类效果的情况,2015年8月25日时任市委副书记的陶诚华在金东区澧浦镇召开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现场会上,指定由市供销社下属的金华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担市区农村垃圾分类可利用物的统一兜底回收,即对农村垃圾分类后低价值可利用物,市场上无人收购的,由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兜底”回收,做到应收尽收。
2017年3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依托市供销社现有废旧物资分拣中心,由市供销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作为可回收物主渠道公司,承担垃圾分类后可利用物的兜底回收。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采取固定补助或按兜底回收量给予其一定的运营补贴,相关管理方法由市垃圾分类办会同商务、供销、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此后,垃圾分类办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供销社着手制定本办法。
2、主要举措:
(1) 确定了补助原则: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兜底回收补助以保障参与回收企业在上门兜底回收过程中保本微利,维护企业正常运行为原则。
(2)确定了补助内容:财政补助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回收专用车辆购置补助;二是运维补贴,从事垃圾分类兜底回收低价值物品回收的运维成本补助。
(3)确定了补助申领的程序:参与垃圾分类兜底回收的企业,必须与各区签订兜底回收合同,明确服务区域范围和工作职责,并报市商务局备案。合同签订后补助资金先预拨50%,年底统一结算。申请结算时回收企业须提供专用车辆运行、低价值兜底回收情况报告、资金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经各区签署意见后,报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农办、市供销社等部门考评,按规定程序核拨。
(4)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商务、供销、农办、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检查,并组织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补助资金的,收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涉及违规违纪的,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兜底回收企业要健全回收台账,详细准确记录回收信息,便于有关部门核查。
3、适用范围:
适用金华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市区,即金东区、婺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山、金义都市区等农村与城区承担“兜底”回收任务的范围。
4、术语解释:
兜底回收:即对垃圾分类后低价值可利用物,由于无力可图等原因,市场上无人收购的,由指定公司按市场价格全部回收,做到应收尽收。
5、实施日期:
由于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已经开始承担兜底回收任务,故本办法自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6、解读责任:
本办法主要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