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推荐 》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山东造纸企业6月前必须完成10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中国纸业网  浏览次数:4641
核心提示:  山东省近日印发了《 关于做好燃煤小锅炉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三项工作:1、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无法完成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产改造。2、高
  山东省近日印发了《 关于做好燃煤小锅炉“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三项工作:
 
1、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无法完成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产改造。
 
2、高架源(排气口高度45米及以上)在线监测设施应按要求与省和国家监控平台联网。5月底前完成,届时完不成的,自6月1日起停产整改。
 
3、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淘汰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运行,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