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长春市环保局二道分局监察人员在排查辖区内排污企业时发现:位于长青街道14队的一家正在生产卫生纸的工厂,涉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经立案调查,该工厂有一生产白色卫生纸的生产线,无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违法生产。二道环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向该企业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相关设备、生产地点依法进行了查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这样才有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才能保护我们懒以生存的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