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喧闹的互联网行业,创业者在资本驱动下经常讨论的是商业模式、产品体验、谈创新驱动,这些无可厚非,但创业者们往往忽视了为关键的一环,懂得利用舆论效应如何抓住用户眼球,其实要比懂怎么做产品更重要。如今,同创业潮热受捧相反,同样指数级增加的倒闭潮却被舆论选择性忽视。在超级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物联网等前沿科技激励下,创业者被误导整日研究商业模式,大谈产品技术,以及生产的各类创新新名词,却忽略了一个创业者应该做的事情。
在互联网时代,营销已深入到了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配送,包装,售后等每一个环节,营销已成为一种理念,作为创业公司的带头人,是一个创业型公司的精神领袖,懂得营销,如何借助个人魅力将企业推广到更多的人面前,比懂的做产品更重要。
恐怕,很多人会感觉这种观点太离经叛道,在常规的商业世界里,创业者一定要像乔布斯那样是超级产品经理,要像比尔盖茨一样是技术型出身的CEO。但大家恰恰忘了一个公司的领头人懂得营销,远比在产品和技术方面是全才更重要。
就算是我们认为是技术天才创业的明星CEO,乔布斯嘲笑比尔盖茨不懂设计和缺乏品味,而比尔盖茨也讥讽乔布斯连编程都不会。但这都不碍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创建了富可敌国的成功企业,也无损他们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产品和技术某个层面的“低智”,并没有妨碍他们手下的团队创造出世界顶尖级的产品。就像英语教师出身的马云,还有对手机制造几乎是空白的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创业者懂得如何营销自己,懂得吸引公众好感和凝聚团队,比在做产品方面无所不能更重要。
因为创业者不是产品经理,不是技术员,更不是设计师。
创业者会营销比懂技术更重要
如今,科技发烧以及互联网+的概念,让人对产品和技术开始迷恋起来,很多创业者都在标榜自己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的实力,社会上诸多专家也在发声,声称世界需要更多的技术型创业者出现。这导致了创业潮中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创业者们喜欢用我来自哪个巨头公司,我毕业哪座学校,我懂什么什么语言来为自己加分。殊不知,创业潮中容易失败的创业者就是那些技术型人才,囿于过往在巨头公司或学校里的经验,创业者过多的介入产品和技术的细节,首先冲击的则是产品经理对产品的整体把控失控,其次由于创业者要面对投资人、应对记者媒体还要解决公司运营问题,即便创业者是个完美的产品经理和技术大咖,由于时间上无法保证连贯性,过多的介入产品和技术层面导致顾此失彼,产生的后果将更加严重。
其次,面对一个初创企业的营销,缺乏全局视角的推广人员,稳妥和科学的手段,是做保守的推广。这对于本身就存在认知困境的初创企业的知名度更因此大打折扣,如果此时的创业者一心钻在产品和技术里,忽视了更加重要的营销推广,这将带给创业公司双重打击。
好的一个例子,OnLive 创始人和 CEO Steve Perlman的故事,Steve Perlman曾是苹果 QuickTime 的主要开发人员,WebTV 的创始人和 Mova 面部识别技术的持有者,Steve Perlman 的强大技术实力人所共知,被称为硅谷标志性开发鬼才。但由于他的自负以一个产品经理和技术员的心态一意孤行的运行OnLive ,OnLive 的衰败,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缺乏市场方面的管理人员,财务上又缺乏用于市场推广的预算,导致 OnLive 长期无法组织有效的市场推广,再好的产品假如大家都不知道,奇迹自然不会发生。
一个被称为硅谷标志性开发鬼才,拥有前苹果公司员工这样豪华资历的创业者,哪怕是和善的对待舆论,能够和各大媒体保持友善的关系,这对自己的公司知名度就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Steve Perlman更喜欢的是产品和技术上的事情,市场推广甚至连预算都几乎没有,可见,一个创业者会营销要比会技术更重要,有时对技术的自信会蒙住创业者认知营销力量的眼睛。
如今,Steve Perlman又推出革新性的无线宽带技术pCell,现在他已经尝试是亲自演示pCell的视频,从不重视市场推广的缺乏预算,到现在主动献身营销自己的产品,这种转变是很多技术型创业者的一个必经历程。
技术要创新不等同创业者要懂技术
对创业者技术出身的迷恋,起源于现代社会技术创新的压力。有人批评,中国自互联网产业萌芽以来,没有出现过一个重大的发明性创新,几乎所有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原型都来自于美国。从“中国的雅虎”、“中国的亚马逊”、“中国的谷歌”到“中国的Snapchat”、“中国的Instagram”,往往是吸引资本乃至去纳斯达克上市的佳口号。移动互联网时代,让中国看到从技术上赶超的可能性,创新一词十分频繁的出现在各种报道里。
但要创新不等同于创业者就要懂技术,而创业者专注于产品而忽略营销则更是走进了歪路,我们要知道技术创新的目标是改善生活,从0到1的精髓,也是发现人类需要但被遗忘的需求。对创新的迷茫,让人把这个复杂的问题直接交给了创业者,认为中国缺乏创新的原因是创业者没有技术背景,这等于把问题搞混了。
在美国时间9月19日的上午,阿里巴巴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BABA。截至当天收盘,阿里巴巴股价暴涨25.89美元报93.89美元,较发行价68美元上涨38.07%,市值达2314.39亿美元,超越Facebook成为仅次于谷歌的第二大互联网公司。虽然现在阿里巴巴的市值和全球排名一直在波动,但已经稳坐全球互联网公司前列。而带领阿里巴巴一路走到现在的马云,却是英语教师出身,对技术几乎不怎懂。
2014年流行有一种说法,说马云不如李彦宏和马化腾那么懂技术,就认为阿里的技术差。为此马云回应,正因为自己不懂技术,所以阿里的技术才是好,对技术人员很敬仰,尊重和热爱技术,在做决策的时候,只是大胆地说“就应该这么做”。
马云说,五年前,中国好几家公司都在做云计算, 腾讯、百度没搞下去,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领导知道这个搞不下去,而我是不知道这个搞不下去。我真不知道这个东西有这么难,所以只是说了句这个东西一定得搞下去,所以做出了双十一这种需要云计算支持的服务。
虽然马云的回应说辞有着很高的语言技巧,但阿里巴巴的壮大证实了创始人即使不懂技术,一个公司依然能够成为世界级大的企业。和马云很像的另一个中国高科技企业领导者是任正非,华为公司作为中国民族科技企业的一面旗帜,成功地迈入世界500强,并走在通向全球通信行业巅峰的路上。虽然任正非在媒体眼里一直非常神秘,但任正非却很会制造话题,用特殊的营销手段,让华为从来不缺话题。
《管理的实践》一书作者德鲁克曾经说过:“由于企业的目的是创造消费者,所以企业有且仅有两项基本功能:营销和创新。营销和创新产生成果,其他都是成本。”
在美国曾做过一项调查,微软的比尔·盖茨,沃尔玛的山姆·沃尔顿,麦当劳的弗雷德·特纳,沃特迪斯尼的麦克尔·埃斯纳,宝洁的约翰·斯梅尔,可口可乐的罗伯特·戈祖埃塔,以及通用汽车的罗杰·史密斯……这些人有什么共同之处呢?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总结发现,他们都是1985-1994 年的“年度佳营销者”(迪斯尼的麦克尔?埃斯纳1995 年第二次当选)。这一成果,使得华尔街对CEO 有了一个全新的定义,即什么是CEO 呢,一个看得懂资产负债表的营销专家。
微软可说是近十年来成功的公司。IBM 的前CEO 郭士纳写了一本书,很有名,叫《谁说大象不能跳舞》,总结了他带领IBM 改天换地、起死回生的辉煌岁月。他就曾对比尔·盖茨和微软公司评价道:“以我在营销方面20 年的经验来看,我们在软件领域大的竞争对手并非是技术出色的公司,而是营销做得好的公司。”郭士纳为什么说这个话?在操作系统软件的产品评比中,IBM 开发的OS/2 屡次都战胜了微软的Windows 95,曾获得过权威的专业杂志《电脑世界》授予的“年度佳产品”荣誉,但是现实中的结果是什么?微软的视窗软件控制了90%以上的市场。
在技术科技含量高的领域,营销的重要性仍然如此不言而喻,如今由于社会创新思潮的兴起,让大家对创业者会技术懂产品的要求变得强烈起来,但相比于会做产品,营销的能力则更重要,尤其是当下的中国经济正在转型,我们的技术能力或许已经超过了美国,但在普通消费者心智里,国外的月亮比中国圆的情况依然非常严重,在互联网时代,营销已经成为一个公司综合能力的体现,创业者这个重要的控局者更应该是个营销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