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原轻工业部发布的专业标准ZBY39001-1988《皱纹卫生纸》(该标准曾由轻行[1999]112号文发布转化标准号QB3530-1999,内容同前)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表1的部分指标强制。
本标准A等品为国际先进水平,依据美、英、日等国样品剖析的质量水平确定技术指标。本标准根据皱纹卫生纸的使用特征和国内、外样品的实测水平,对横向吸液高度、亮度、交货水分指标及有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轻工业造纸技术研究所、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荣成纸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维玲、张景彦。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轻工业局发布的行业标准QB3530-1999《皱纹卫生纸》废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皱纹卫生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用的厕所卫生用纸。
2 引用标准
GB/T 450-1989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
GB/T 451.1-1989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法交收
GB/T 451.2-1989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
GB/T 453-1989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加荷法)
GB/T 461.1-1989 纸和纸板毛细吸液高度的测定法(克列姆法)
GB/T 462-1989 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法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7974-1987 纸及纸板 白度测定法(漫射/垂直法)
GB/T 8940.1-1988 纸和纸板测定法 45/0定向反射法
GB/T8942-1988 纸柔软度的测定法
GB/T 10739-1989 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
GB/T 12914-1991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拉伸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皱纹卫生纸按质量分为A、B、C、D、E等品。
3.2 皱纹卫生纸可分为小卷筒和平切两种型式。
4 技术要求
4.1 皱纹卫生纸的技术指标应该符合表1的规定。
4.2 按供需双方协定,可生产其它定量的皱纹卫生纸,抗张强度和柔软度指标按插入法换算。
4.3 小卷筒纸的卷高、卷重,平切纸的幅长、幅宽、包装重量,均应按订货合同规定。小卷筒纸的卷高尺寸偏差不得超过±2mm,偏斜度不超过2mm;卷纸重量负偏差不大于4%。平切纸幅长、幅宽规格尺寸偏差不超过±3mm,,偏斜度不超过3mm,平切纸包装重量负偏差不大于4%。
4.4 A、B等品皱纹卫生纸一般为双层。根据用户要求可生产其它层数的纸,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4.5 可生产各种颜色的皱纹卫生纸,每批色泽不许有显著差别。
4.6 A、B等品小卷筒纸应打针孔,其节距可为135mm,140mm等,偏差±3mm,打孔应清晰、易断、整齐。
4.7 纸张皱纹应均匀、细腻。A、B等品皱纹卫生纸在同一纸幅内纵向不许有条形粗纹。
4.8 纸面不许有明显尘埃(或符合订货合同的具体规定)、死褶、硬质块、生草筋等纸病或杂质,不许有掉毛、掉粉、掉色现象。
4.9 皱纹卫生纸不得采用垃圾纸等含有病源微生物及有害物质的原料。
4.10 有下列情况者可列为二等品。但不得同时超过两项。
a)定量超过允许偏差2g/m2以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