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文昌中路一家纸业公司因销售印着“益母草”字样的卫生巾、护垫,受到了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益母草”是种中草药,被广大商家作为产品原料广泛使用。自从“益母草”被申请注册商标后,扬州、山东临沂、山东郯城等地的公司曾提出商标异议,直到去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裁定“予以核准注册”。
去年11月底,山东益母妇女用品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陵工商分局发来请求书,请求工商部门协助制止市场上销售侵犯“益母草”商标权的卫生巾、护垫的行为。通过调查了解,一种通州产的卫生巾及护垫上很醒目地印着“益母草”字样,同时连云港市也有家企业生产的卫生巾上也印着“益母草”字样。目前,工商部门已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对销售商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