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推荐 》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导向 » 正文

国务院发文支持废旧商品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03  来源:中证网  浏览次数:443
核心提示: 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到,到2015年,初步建立现代废旧商
   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到,到2015年,初步建立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要通过财政、土地、税收等方面政策,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形成一批组织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

  《意见》指出,要抓好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通过垃圾分类回收等途径,切实做好重点废旧商品的有效回收。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加快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提高回收拆解水平。

  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研究制定并完善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

  再次基础上,要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列入各地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布局和选址,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

  除此之外,还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快废旧商品回收法规建设,加快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重点废旧商品回收目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编制“十二五”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